我结婚俩月,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的离婚,今天收到了男方的答辩状。答辩状内容写着男方婚后欠债务24000元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这笔债务我毫不知情请问我有义务承担吗?另外我们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18000元,他说造成了他的生活困难,按有关法律规定应予返还.请问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他家庭困难,是不是他说困难法院就会支持?
彩礼不用归还,另共同债务要求对方提供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011-06-17 16:51:28
如果你的补充说明属实,所欠债务确实是共同债务,但需要证据支持。同样以家庭困难主张返还彩礼也需要证据的支持。可来电咨询
2011-06-17 22: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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