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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房证有效吗?

咨询者 : fa243145 - 河北     时间 : 2011-06-18 15:59:11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解放后1952年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屋登记证,1990年县政府又颁发了宅基证,漏登了一部分使用面积。现在我原扒原建(即按老证盖房),土地局不同意,说我违法建筑,他们认为应按新证执行。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家1952年的证有效吗?国家有下达作废1952年土地证的文件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1952年的土地证是新中国政府依法颁发的,依法有效,目前没有新的法律规定下达作废1952年土地证的文件,土地局的意见是不合法的,你有权在原地建房,土地局应该依法为你发放新的建房手续。

2011-06-18 17:02:2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朝霞   [河北]    13011985039

有效,没有文件。

2011-06-18 19: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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