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女性,结婚将近2年,有个一岁2个月的男孩,由于性格极度不合,女方想离婚,想咨询下孩子和房产的问题。孩子一直由南方女方父母带,男方父母在东北农村,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可除了男方的5万元彩礼钱外,房子首付装修其他费用都是女方家庭支出,如果离婚,男方想要房子,孩子也想要,他家条件一般,女方家庭条件较好,父母有稳定退休金每月将近4000,女方月收入9000左右,想咨询下,孩子会不会判给男方,如果判给女方,男方说不会给抚养费,是否合法,房子问题我该如何解决?谢谢您!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1-06-20 08: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