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前妻离婚后归我的房子和后来又结婚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需不要需要去公证?
你好: 你和前妻离婚后归你所有的房子,即便你再婚,该房产仍属你再婚前个人的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该房产的归属和其他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约定,该约定对你们双方都有效。当然也可以去公证。
2011-06-19 10:44:18
你和前妻离婚的的房屋属于你和后妻结婚前取得的财产,依法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后妻无权分割,这是法律规定的,你不须进行公证,也不需进行约定,法律规定属于你个人的财产是不需要你约定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第(一)项的规定,该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011-06-19 10:56:12
1、和前妻离婚后归你的房子,属于你再婚后的婚前个人财产。 2、房产证在再婚登记前依法变更的,房产证即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必公证。 3、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1-06-20 16: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