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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一城市跨区搬迁,由于地方偏僻,员工不愿去,可以赔偿吗??

咨询者 : fa243578 - 广东     时间 : 2011-06-19 21:21:40    状态 : 已解决



我公司在深圳,由宝安区搬至龙岗区,由于地方偏僻,员工不愿去。现地址发生变更,劳动合同未到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张岩   [北京]    13426288531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011-06-19 21:28:4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搬迁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地点的行为,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员工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上述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1-06-19 22:01:38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在深圳之内搬迁,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2011-06-20 08:39:45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如合同未约定可随意变更工作地点的,公司搬迁至龙岗区属于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行为,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有争议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6-20 11:17:49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如果用人单位 跨市搬迁,员工不同意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2、如果只是同市跨区搬迁的,员工不同意,得不到经济补偿。

2011-06-21 10: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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