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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很急,火火火?

咨询者 : fa243635 - 广东     时间 : 2011-06-20 02:01:16    状态 : 已解决



我朋友被公安局抓去拘留了,原因是那一天我们这边的人被一个人踢了一脚,后来我朋友就过去和他们说怎么回事,跟着原告那边的人就爆了个玻璃瓶,我们被告这边也爆了一个,后来原告那边就从后嘞着我朋友的脖子,之后两个人就倒在地上,起来的时候被告就手臂受伤了,现在他们的口供就是我朋友用刀子捅他们,现在派出所就把案件上交给公安局,现在公安局就扣留着我的朋友,派出所说我朋友是故意伤人罪,原告的伤检报告是轻伤,我想请问下我朋友范什么罪了,要拘留多久,判多久!快点回复,很急~~~~~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朋友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对方进行理论的,对方寻衅滋事的行为在先,你朋友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由于是正当防卫,可以减轻处罚,只要对对方进行民事赔偿,你朋友可以判处缓刑,监外执行。(正常的故意伤害罪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1-06-20 07:02:26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1,是故意伤害罪,建议你们及时请律师帮你去会见你朋友,了解情况,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2011-06-20 08:38:08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涉嫌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及法庭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2011-06-20 11:01:15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2011-06-21 10: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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