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了十几年,起诉了几十次,法院总算开了“金口”,要我去法院调解。尽管我不乐意调解,希望通过法院开庭解决。但是,由于法院坚持要调解解决,我也没有办法,为了珍惜这次法院的“让步”,我还是答应先协调吧。 93年前我开了一家私企,当时,企业年净利润在5万至8万元,现在,社会上的同行企业,他们的企业一般在年净利润在50万至100万元。我是生产中央空调设备的。问大律师;现在我去法院调解,在赔偿方面,应该掌握在多少万,比较适宜?我要求他们赔偿390万元(按年25万计算)。问大律师:我的要求是否太高了?谢谢。
关键你要把案情给明确,对方究竟侵犯了你什么合法权益,导致你净利润下滑的如此厉害,还有你所说的同行业年净利润50万到100万元,有没有什么依据,你的净利润损失,为什么要让对方承担。关键是390万元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而不在乎你的要求是过高还是过低,因此建议你带好相关证据材料,当面咨询你当地的律师,来帮你做调解前的法律分析和法律准备,本人上海律师,联系方式13564445237,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2011-06-20 09:25:58
1、在调解方面,你应该注意搜集目前同行业的经营利润,你的产值不能局限于原来的产值,法院审判和调解是根据法院处理案件时的状况。 2、你要求赔偿的数额是合理的,不属于过高,25年的赔偿标准符合法律的规定。
2011-06-20 10:20:34
1、从法律上来说,赔偿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及预期利润的减少。现有财产的减少方面可能更容易确定,而预期利润的减少而不太好举证。涉及到企业能否持续经营,以及持续经营时盈利能力。 2、你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以及外力作用导致损害的实际情况,要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调解之时可定高些,以备对方砍价用。
2011-06-21 16: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