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承租的果园里盖不足70平米的看护房,乡政府把我们所在的采摘一条街的所有的地面建筑不分大小要一律拆除,拆毁这些建筑的同时,路边盖起数十个统一格式、丝毫无文化特色的、近似于工地临时如厕式的小房、怪模怪样地出现在聂各庄东路的道路两旁,用此来取代人们倾注感情投入数万或数十万精心设计施工、用途完美的采摘休息的理想看护建筑。
不合法
2011-06-20 10:47:13
没有审批手续,自己建立的看护房屋是不合法的.
2011-06-20 10:56:09
如果没有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属于违建。
2011-06-20 11:01:09
你好! 乡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承包户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
2011-06-20 11:10:11
建看护房一般需要审批
2011-06-20 12:00:44
如果是合法建筑,拆除行为违法,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11-06-20 18:36:07
你好! 你的看护房如果没有审批手续那么属于违章建筑应当拆除,如果你建看护房是有合法手续的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违法。
2011-06-20 2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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