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在去世前立了公证遗嘱给我,我要继承她的房子,这样还需要她的4个儿子签字吗?如果他们不签怎么办呢? 打官司我能赢吗?
遗嘱属于你奶奶的单方行为,不需要其他子女的签字,也是依法生效的。公证书就是你权利的证明,不需他们到场签字,你可以打赢官司,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011-06-20 12: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