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农某犯毁坏公私材物价值2730元被逮捕,2008年9月起诉法院后,发现有新立案追诉标准而撤诉,对农作不起诉决定,适用2008年6月25日颁布的新标准合法否?农要求赔偿,能否支持?
2006年的违法行为,应适用2006年时的标准
2011-06-20 18: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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