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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离婚?

咨询者 : fa243868 - 上海     时间 : 2011-06-20 14:46:25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外地户口,来上海工作已六年。其间夫妻感情一直不合。孩子的父亲在广州打工,于今年4月开始打电话不接,现在干脆无法联系到人,想离婚,需要怎么做呢?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孩子的父亲无法联系的,你可以在你的所在地上海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离婚的程序如下: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2011-06-20 15:36:13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这种无法协议离婚,应起诉离婚。 2、如孩子父亲在广东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应在广州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未达一年以上,你可到孩子父亲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法院会依法向其发出传票,通知其开庭时间。

2011-06-20 15:49:01

朱久兴   [上海]    13391262009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2011-06-20 18:10:56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可在男方户籍所在提起离婚诉讼。

2011-06-20 18: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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