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2010年1月入职上海一外资采购公司,被外派至深圳供应商处从事采购物品出货前的检验工作。上周公司突然通知我,说是我检验的货物在美国出现了很大的质量问题,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即行辞退,并不给予任何补偿。但他们所说的巨大损失根本就没有事实依据,也无证据佐证。据我的了解,是公司在广东地区业务量的萎靡而进行的变相裁员。 我现在想找律师帮忙,就补偿金问题问题,我可以申诉多少?另外他们是突然通知我,即日就辞退,是否可以要求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你好,如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赔偿金。至于你所说的代通金,无法律依据,难获支持。
2011-06-20 22:20:16
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关键是看公司依据什么规定解除你的,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你对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并且公司有相关规章制度证明,公司有权同你解除劳动关系,你也知晓并且对相关规章制度签字国,则可能公司有权解除同你的劳动关系,否则就是违法,具体如何操作,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2011-06-21 15: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