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未婚妻于今年3.8日订婚的订婚时彩礼11000元,我家在农村买不起楼房,订婚时女方要求要押买房钱50000元,我们也给了,钱都存在了她的卡上了 结婚日子定在7月16 可现在 女方既不想在结婚日子结婚也不想退钱 ,听说女方家的2个哥哥是混社会的,我们也害怕 请问下这个问题怎么处理?希望给点法律发面的解决方式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3、订婚时女方要求押买房钱,因未结婚,男方也有权要求一并退还。 4、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1-06-21 15: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