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一个月前房东问我续租意向,当时觉得合适就答应续租了(口头约定未落实为合约), 最近工作变动换了工作地点,准备合同到期就搬走。但和房东沟通时,他却以我违约给他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拒绝退还。请问我能拿回定金么?
1、合同到期后,租客继续交纳租金、房东继续收取租金的,双方的租赁关系继续,但因无书面合同,双方租赁关系已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对方,一般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综上,你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定金、退回未使用的租金。
2011-06-21 15: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