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的我未婚生子,因俩人感情不和,我带孩子回到了桐城娘家。去年他上诉要小孩的抚养权,经过桐城人民法院审判:小孩归我一人抚养,可现在他又申诉安庆中级人民法院。我现在在外面打工养小孩,我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我可以不去法庭吗?因为回来既要路费又耽误上班!我现在只想多赚钱,毕竟要养自己和小孩......(不好意思!我打字特别慢,仅这一点字我用了近一个多小时。)您可以帮帮我吗????谢谢
像法院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法院同意,你可以不回去
2008-04-09 16:19:52
法律有规定可以写书面申请说明拜能到庭大理由,委托他人代理,但是要法院批准才行.
2008-04-03 11:06:42
你好!注意:在外省是可以不回去的,(如果说你在老家上班是要回去的法则上说是这样的).
2008-04-02 10:24:14
在外省是可以不回去的,(如果说你在老家上班是要回去的法则上说是这样的).
2009-02-19 1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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