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淮南九龙新村的住户,小区物业在公共道路上划了几道白线,就要收费这样合理吗。我也是一名业主,也没有听到有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开过会,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和物权法第73,74条冲突吗。谢谢。
1、小区物业不是国家机关,无权对外收费,属于乱收费的行为,你可以到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制止物业的违法收费行为。 2、公共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无权侵占进行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74条的规定。
2011-06-21 13:34:02
1、小区公共道路为全体业主共有所有,应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决定如何使用,小区物业未经业主授权无权处理。 2、对于小区物业的收费要求,业主有权拒绝并向物价部门、住建部门投诉。 3、物业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74条的规定。
2011-06-21 1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