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买的新房,当时收房时就发现,下雨后,房子东墙多处渗水,当时不准备收房,物业表示将联系开发商修理好。遂收房。从去年11月到今年4月,多次与开发商协调沟通,才答应修房。但修了两次,现在下雨还是有渗水现象(渗水位置转移)。继续与开发商沟通,因为找不到出水点,我们要求将东墙的整个墙面敲掉一层,重新加固墙面,但开发商不同意,只同意小修小补。我们认为这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与开发商谈不拢。由于墙面问题,装修一拖再拖,现在人工、材料都涨的很厉害,而且,我们已经装修了一段时间(因为以为第二次修能修好,就装修了)。现在装修都停了。 请问,我们可以走法律途径吗?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装修延迟造成的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