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的儿子是小学一年级学生,在上课往班级跑的过程中撞到同班同学,致使其撞到门而左臂关节处裂缝骨折。在这种情况下,我与其父母沟通愿意承担其接骨费用,他先是在私人诊所接,然后又说孩子发烧,又去住院,要我出面护理或者雇人护理,说一个人护理不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我知道我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对方提出有后遗症时我该怎么做?如果对方利用这一点讹诈我们该怎么办?
此属人身伤害,监护人应对被监护人的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负责。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依法办事,不必慌。
2009-09-17 07: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