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8月 我哥哥在一没有修好的路上被车撞了,交警判对方是全责。由于我哥哥伤情严重,住院半年多才出院。现在不会走路,已失去自理能力。对方很是无赖,车主说他把车卖给别人了,那个买车的又说借给别人啦,明显就是让借车的人顶包啊(那个借车的很穷)。由于他们有关系,交警和法院都向着他们。现在我的父母感觉压力很大,都已患病。目前已经在法院审理,估计是不会执行了~~ 可怜我的哥哥,年纪轻轻就不能自理了。我主要是想问各位老师:1,这个法院以往都会怎么判怎么执行 2,保险公司能够赔付多少(住院费大概花了30多万,还是我们自己出的)
1、你哥无责,你哥能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等级系数)及精神损害赔偿。 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因车辆都有交强险,你们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赔偿。如车辆本身有问题或明知肇事司机无证驾驶的,你们还有权要求车主连带赔偿。
2011-06-22 12:54:20
看该车辆有什么保险,一般交强险是会有的,人身赔偿数额是12万,再看有没有商业保险,如果没有的话一般是由实际开车人来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和职务行为除外。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
2011-06-22 09: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