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工资怎么办???

咨询者 : fa244567 - 安徽     时间 : 2011-06-22 06:33:44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公司做了三个月,走的时候老板不给钱,又没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未签合同的,你有权依法要求双倍工资,但为妨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你应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押金条、工资卡、名片、工服、人证等。 2、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3、有争议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6-22 10:21:51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   

仲裁或向劳动部门投诉

2011-06-22 06:43:4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