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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

咨询者 : fa244568 - 浙江     时间 : 2011-06-22 06:35:15    状态 : 已解决



我爸爸在上班9点半左右的时间突发呼吸困难,工友见我脸色难看就过来问他怎么了,大概10点就向车间管理请假回家,回到家没一会就晕过去了,我们把他送到当地医院抢救因当地医院设备不完善医生叫我们把他转到瑞安市人民医院同时打了120,救护车送到瑞安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各位律师这是不是工伤?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一、如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发病后48小时内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二、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赔偿: (一)医疗费; (二)护理费; (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1-06-22 10:20:21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梅志新   [北京]    1381030699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看你父亲是否是48小时内死亡的,如果是则视为工伤。

2011-06-22 09: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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