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世时原本由母亲兄妹三人一起约定遗产按三分之一分,但只是口头无书面,妹妹说母亲老年痴呆。 母亲去世后﹙父还在﹚他俩通知我把黄货分了,并签订一份遗产分配协议。 协议第二款:母亲去世后遗留的拾捌万伍仟元,该款暂由妹妹保管﹙妹妹原保管的拾万元人民币继续保管,弟弟保管的捌万元人民币应在08年2月15日前移交给妹妹保管《注:后添加弟弟共管》,保管费用不得占为它用﹚。 兄妹三人在该协议上签了字。 现在问题是:1、弟弟说:他从来没有收到保管捌万元人民币。 妹妹说:08年1月8日弟弟提出要将保管的捌万元人民币提现买基金,9日弟弟拿着保管支票,妹妹提供密码身份证一起在银行提现,银行签字手续是妹妹,弟弟同时将取出的5万元人民币买了基金,另3万存了银行﹙开户是弟媳名字﹚,同日、同时、同一银行。 2、08年3月25日妹妹将保管的拾万伍仟元人民币以父亲名开户并存八该帐户,同时将该存折、密码、身份证交给弟弟。然后弟弟说:该款是父亲给的,却没有旁证可以证明。 3、遗产是指父母死亡后存在的财产。协议明确拾捌万伍仟元人民币是弟妹共管,不存在赠予,是否应属遗产。如果行,你愿作我的律师吗?留下你的联系电话。谢谢!钱先生。
1、你弟弟和妹妹的说法均不成立,应该按照《遗产分配协议》的约定各自承担责任,你弟弟在协议上是签字的,应该承担保管8万元的义务,你妹妹承担保管10万元的义务。 2、上述财产属于你父母的遗产,你有权要求你弟弟妹妹依法返还。应该到法院起诉解决,要求继承遗产。
2011-06-22 08:09:33
1、从遗产分配协议内容来看,遗产分配协议名为遗产分配,实为财产保管,并未指定由谁继承或赠与。 2、故协议中所涉及的钱款为你父母遗产,不属于你弟、妹的财产,鉴于你父母又未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你是你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如与你弟、妹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要求继承析产。
2011-06-22 09:49:09
应该说,这是一个很简单案子,既然有遗产分配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处理。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zsb890604@126.com
2011-06-28 09: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