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工伤后,相关单位根据我受伤时的材料对我进行了工伤鉴定,当时我的损伤没有痊愈,至今也没有好。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因多种原因形成了许多新的伤病,产生了一些严重的不良后果,我失去了健康,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每天都在与伤病抗争。我向律师求助:能否根据我现在的身体损伤实际状况再进行工伤鉴定,谢谢!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病情复发,符合进行重现鉴定的条件,你的伤情是因为公司的事情造成的,再次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也应该由公司重新支付,这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2011-06-22 08: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