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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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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244630 - 广东     时间 : 2011-06-22 09:54:53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一公司工作10个多月了,公司在我入职8个月才找我们补签了劳动合同,社保也是在签了合同后才开始买的,让公司补回之前的社保也不补。自入职到现在公司也一直骗我说加薪,还有就是跟我同一职位的同事工资是我的两倍,且公司的太度也不好。由于薪酬问题我可能会离开公司,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申诉能否得到公司的赔偿?能赔多少?谢谢!急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程建锋   [广东]    13751135696

你可以因公司违法行为未依法办理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并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费用。

2011-06-22 10:03:17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按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应同工同酬,你有权要求单位按你同事工资标准向你发放工资。 2、社保为强制保险,自入职起,单位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的,你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3、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自员工入职后第二个月起向员工发放双倍工资。 4、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因单位未执行同工同酬,少发你工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单位应补你1个月工资作为离职经济补偿金。 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6-22 10:58:1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公司自你入职的第一天起就应该依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工作时间为你补缴社保。 3、和你从事同样工作的同事工资是你的两倍,公司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你有权要求公司补发你工资。 4、你离职时还可以另外获得下列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解决上述问题,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1-06-22 11:32:34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主动离职的,这种情况难得到赔偿,但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2011-06-22 1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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