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结婚前共同出钱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只写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已结婚,我要求证明此房是共同财产,想到的方法两个,如下: A、到公证处公证 B、到房管局增加我的名字 请问:以上两种方法那一个对我来说是比较有保证的?或者说那一个的法律力度大??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都是一样的;但从实际操作上讲,最好是在房产证上增加你的名字,房地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
2011-06-22 11:02:48
第二个
2011-06-22 10:51:45
在房地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为好。
2011-06-22 12:10:0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