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在重庆离婚,孩子是男孩,四岁,从出生就一直在女方家生活,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但我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是现在男方以各种理由不让我看孩子,更不让接孩子到我家玩,我想问问我现在可不可以通过法律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您可以向当时判决离婚的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2011-06-22 17: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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