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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Assembly - 北京     时间 : 2011-06-22 21:42:14    状态 : 已解决



爷爷、奶奶育有一子(父亲)一女(姑妈),爷爷名下有一房产约32平方(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均是爷爷名字),90年垮塌后爷爷奶奶无房可住,后经二老同意由父亲全额出资在原地址修平房二间给爷爷奶奶居住并口头承诺房屋产权归父亲所有,此新修房屋因种种原因未办理新房产证书,土地使用证仍为爷爷名字。几年后爷爷、奶奶、父亲先后去世留下母亲与我,今年此房在旧城拆迁改造范围内,姑妈一纸诉状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此房一半(16平方)产权归其所有。请问律师我方是否要分一半也就是16平方产权给姑妈?不分是否合理?如若要分应该分多少合理? 我方能提供当年由父亲办理和经手的建房许可证、建房协议、付款收条、建材采购发票。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该房屋是你父母重建的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实际产权,你姑姑无权要求分割。

2011-06-22 22:19:11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应该要分一部分,毕竟你们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Q Q1508661101

2011-06-23 09:58:29

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您好,王律师处理过大量这种案例,并胜诉。房屋属于您父母所有。如需律师帮助,您可以电话咨询王律师13717589801.

2011-06-23 11:14:12

庄新廷   [北京]    1581019566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2011-06-23 11:20:27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如果建房协议和付款证明等能够证明是你父亲出资的,那么房产应当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姑姑无权要求分割。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6-24 14:56:0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2011-06-26 18: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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