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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者 : fa242863 - 北京     时间 : 2011-06-23 07:11:15    状态 : 已解决



丈夫外遇,要求离婚。丈夫外遇,要求离婚公婆离婚时协议上写明一套房产归儿子所有(房子至今未办产权故无房产证)。 请问,这套婚后受赠与的房产,妻子能否共有?离婚该如何分割?如不能分割,协议离婚经济赔偿分期二十年,每月五千,是否有长期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该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已经赠与给儿子的,妻子不能再享有共有产权。离婚时双方约定的经济赔偿是属于自愿的,具有法律效力。

2011-06-23 14:07:52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具体要看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在你们婚后,协议明确约定房产给儿子,应视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1-06-23 08:17:40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房子已经归儿子了,儿子可以要求过户。你说的很不清楚,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1508661101

2011-06-23 09:42:49

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如果离婚协议给儿子,就视为对儿子的赠与行为,那么女方无权要求分割了。如果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确定房产具体的分配方案,如需律师帮助,您可以电话咨询王律师13717589801.

2011-06-23 11:07:22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妻子可以分割,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提示:如需当面咨询请务必提前预约,并带齐相关材料(咨询免费) 李建成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早9.00-晚6.00) 手机:400-663-1764 个人网址:www.lijiancheng.com 电子邮箱:15910799844@139.com QQ: 企业qq800017164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安贞桥西深房大厦12B

2011-06-23 1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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