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曾在1991年通过公证把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父母又分别在1996年和2006年先后去世,房子却在1997年变更在儿子名下,而遗嘱文件都是打印的材料,没有父母的手印和盖章,请问我作为女儿可以去公证处查阅原始材料吗
可以委托律师去公证处查询。
2011-06-23 08:14:0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