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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洲红阳太阳能骗请教财产纠纷?

咨询者 : fa245083 - 北京     时间 : 2011-06-23 09:45:34    状态 : 已解决



某女70岁,1991年再婚,婚前男方育有5子女,其中1女1儿尚在上学。男方原有房屋十间,另有宅基地一处,婚后又共建房屋八间,双方再2008年补办结婚证,男方与2010.09病故。 问:遗产如何分割? 或 女方可以继承多少遗产?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您好,女方可以继承属于男方的遗产份额,当然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的话,男方子女要和继母平均分割。如需律师帮助,您可以电话咨询王律师13717589801.

2011-06-23 11:00:0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女方作为配偶可以与男方的五子女一起共同继承男方个人的遗产。如果男方的财产中存在与原配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划分出来。

2011-06-23 11:06:29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然后对丈夫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定继承

2011-06-23 11:10:3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再婚后建房的一半属于遗产,与再婚前的男方遗产,女方均有权利继承,另外与男方子女均等继承

2011-06-23 12:26:32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可以起诉

2011-06-23 17:16:20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应当根据情况做不同分析: 1、女方有证据证明自1991年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夫妻关系自1991年起算,婚前的十间房屋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你父亲去世后,这十间房应当由继母和男方的子女平均继承。 婚后的八间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八间中的四间为男方的遗产,由女方和男方的子女平均继承,另外四间属于女方的财产。 2、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在2008年办理结婚证之前与男方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那么夫妻关系应当从2008年计算,则2008年后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十八间房产就应当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由女方和男方的子女平均分割。 3、综上所述,女方可以分割多少遗产由女方和男方夫妻关系确定的时间来决定。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6-24 14:22:3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先析产 后继承

2011-06-26 18: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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