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9点,在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上,一位酒后驾驶电动车的车主,在机动车路由北向南靠右行驶,撞上了位未在人行路上由南向北靠右在机动车道路上行走的老人.事后第一时间打120送老人去医院,经医院鉴定是腰椎骨折,现无法坐立,需要3个月才能恢复,请问谁应负主要责任,该事故如何处理!现电动车主已发2000元医药费.
须有交警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2011-06-23 11:44:25
报警后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为准,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2011-06-23 12:20:52
你好! 事故责任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然后计算赔偿数额。
2011-06-23 12:48:06
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
2011-06-23 13:42:08
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2011-06-23 17:15:30
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赔偿
2011-06-26 18:19:0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