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标题所说的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姐姐前年“结婚”,因男方结婚时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未进行结婚登记,至今男方年龄仍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在此期间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已经一岁有余。我查了一些资料,因为不具备结婚实质条件,所以不能算是事实婚姻,只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说是财产分割,而孩子的抚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还请各位律师给出宝贵建议,在这里诚挚的谢谢您了。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当协商分开,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财产,分开时应当平均分割,双方所生小孩只有一岁多,应当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标准为对方月收入的20-30%。
2011-06-23 12:45:29
他们的婚姻关系虽然不受保护,但是你姐姐的财产权利和孩子的抚养权利是得到法律的保护的。女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11-06-23 13:41:47
协商分开,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财产,分开时应当平均分割,双方所生小孩只有一岁多,应当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标准为对方月收入的20-30%。
2011-06-23 15:22:10
他们的婚姻关系虽然不受保护,但是你姐姐的财产权利和孩子的抚养权利是得到法律的保护的。女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11-06-24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