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在这里打工认识我现在的丈夫的,他是本地的,我们结婚已经3三年,但是现在因为感情不和,他在外面有其他女人,我发现和和他经常吵架,甚至还在家打架,现在他要和我离婚,但是房子是他家的,我先前也一直在家里带孩子,现在他只承认给孩子抚养费,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我这种情况,能不能上诉到法院,要求得到照顾,得到更多补偿?
1、如果你诉到法院,法院会将你们的共同财产(一般指婚后取得的财产)平分,如果你生活有困难的会给你适当多分。 2、如果因男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你可以搜集证据要求对方赔偿。 3、法院一般还是会本着维护家庭和平的原则审理离婚案件,因此你诉讼最好准备好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2009-09-18 10:53:41
你好! 如果你们婚后有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均分。如果,你们没有婚后共同财产,那你就不能分到财产。你可以以照顾家庭付出较多,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2009-09-18 11:07:10
你可以以照顾家庭付出较多,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他有外遇,你可以以自己是无过错方请求赔偿。
2009-09-18 1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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