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坡头定了一套房,转了几万住房公积金做首付,一共交了差不多21万首付,我们签了认购书和预售许可证,但是,我们还没有签合同,没有交契税,也没有去银行面谈按揭的事。现在开发商说不可以转让,说我们的房子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我查看了一些法律的相关能力,说是网签之后打印合同,双方签了合同之后,才交房管局备案的!!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备案了???动用了住房公积金是否就不能转让呢???因为一开始售楼小姐一直都说我们的房子不可以转让,还说一个月合同得封!????
建议你先可以与律师电话联系,帮你分析,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11-06-24 08:15:10
所谓地备案是买卖合同的备案,没有签合同就是还没有备案。
2011-06-24 10:39:56
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011-06-30 02:39:0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