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因单位把我的社保搞漏了一事而行政诉讼法,两级法院公开故意公开违反党纪国法在《(2005)五通行初字第10号判决书中,》〈(2005)乐行终字第54号〉“采信伪证”“编造事实”“伪造证明”颠倒事实依据判案,区法官还说;随便你去那里告也告不倒我的,告到最后还是我说了算。 我多次向省京法院申诉好几年了,年年申诉,最终石沉大海, 四川乐山五通区.法院故意渎职判,硬判老职工是居民,六年奔波状无门,生活无落好凄凉,老人悲哀饥晚年,
您可以申请上诉或再审 或者向社会媒体求助
2011-06-23 22:57:48
可以进行申诉。
2011-06-24 07: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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