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姐最近在办理离婚事宜。她想做一份财产公证:将两人现在的房产以后留给他们的儿子。请问公证后,男方还可否对已公证但属于他那部分的财产进行变更?(如:再次变更公证给别人。或立遗嘱给他后面的孩子。)如果他再婚,其配偶和子女能否与对此套房产进行财产分割?
公证时要看男方意见
2009-09-18 14:31:52
你好,看公证的具体如何。
2009-09-20 13: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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