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离婚了,在离婚的前一段时间我自己筹费用做了人工流产,现在我向他所要流产的相关费用,他非但不给还说我侵犯了他的生育权,做流产没有跟他商量。请问我这是侵犯生育权吗?我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这笔费用,应该属于你们共同的债务,但是你应该得到对方的同意
2008-11-04 13: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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