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过世后来,在家村老家的土地一下是由我妈妈来打理,2011年5月土地被征,所得的征地款项是否应给我妈妈和我叔叔们分得,前提是之前叔叔和姑姑从来没有过问家村的土地,一直是由我的妈妈来分地,并且交税等等。他们从未参于过,现在突然来要钱,是否应该给他们分?
土地征用不属于遗产,属于你家的个人财产,他们没有投入劳动和资金,是无权和你家争夺补偿款的。
2011-06-24 21:52:45
家庭承包。户口在一起吗?
2011-06-25 1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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