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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伤害赔偿多少?

咨询者 : fa245749 - 辽宁     时间 : 2011-06-25 08:02:02    状态 : 已解决



邻居总是骂人挑衅,今天竟然跑到家里说要灭我满门。我父亲一气之下用棍子将其打伤。现在医院治疗,请问医药费我们要如何承担。对方要求我们承担三分之二,是否合理?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寻衅滋事的行为在先,你父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方扬言要杀人,你父亲在此情况下进行的任何防卫都不属于防卫过当,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方无权要求你父亲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最后一款的规定,你父亲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11-06-25 08:48:57

赵国凤   [吉林]    13500961731

最好有第三方介入,写协议书,起因过程写清楚,各担一半。以后再有这事要报警,不要自己动手,有理还赔钱。

2011-06-25 09: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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