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一审法院因证据不足,拿不出真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而败诉!正在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1月到2009年2月在一家私企从事弱电工程工作,不签劳动合同,不给上保险,就申请劳动仲裁了。工作证也没有,工资条也有,没有考勤,没有同事证言。1。有的证据只有寄到原公司的挂号信有我的名字,2。手机通话记录,3。本人打了三份维护清单去三个客户那里,记载去维护的时间,和维护情况,客气签了字,在上面盖了公章。后面写上我是代表公司去维护的。客气也签字了。一审法院给三个单位打了电话,都承认公章是真的,其中有一个单位给法院回信说本单位和我告的公司是业务合作关系,原公司负责他们单位的设备维护,我与原公司的一员一起去维护过,至于什么关系他们不知道。4。手机录音,与原公司的股东的录间,有双方通话人的姓名,及劳动仲裁输了不想上诉法院,想调解都录下来了。开庭的和法官说了传原公司的股东出庭,第二次开庭他也没去。最后这官司输了,我上诉到中级法院了。请教一下律师,我这个案件能胜诉吗,证据方面能再给些建议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