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我母亲,我奶奶三人是农村户口,在一户。我母亲于2006年以一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出资建了两上两下的房屋。因为我与我母亲长期在市区居住,并不怎么回去。所以5年间多是我奶奶居住并把该房屋出租给务工人员。我和我母亲分文未得。我奶奶于今年5月份去世了,她的几个子女便以自己母亲在该房屋中有户口为由要求分得相应的份额。但我觉得既然我奶奶的子女继承了相应的遗产,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要求其子女替我奶奶偿还我和我母亲5年间2/3的房租收入。但我与我母亲将这个要求起诉到法院时却遭到法院立案的拒绝,说人死了就不能要求其赔偿了,但是我看继承法上有相关规定人死后由其子女在相应的财产份额中进行赔偿。现在的情况是听法院的还是按照继承法的?
1、因你母亲以一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建房的,房屋所有权归你母亲,你奶奶将房屋出租给务工人员的租金收入仍应归你母亲。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现你奶奶已去世,应将你母亲房屋的租金从你奶奶的遗产中分割出来。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综上,应按继承法与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如是一审,及时上诉,如是终审,则可依法申诉。
2011-06-26 14:52:43
你应该这样打这个官司: 1、这个房屋是你母亲以一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出资建了两上两下的房屋,这个房屋在权属上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不是你奶奶的遗产,其他子女无权要求继承。 2、你奶奶在该房屋有户口,不代表她享有房屋的产权,户口和产权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你奶奶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产权。 3、你无须要求其子女替你奶奶偿还你和你母亲5年间2/3的房租收入,你母亲应该起诉确认该房屋属于你母亲的个人产权,即可解决全部的问题。
2011-06-25 16: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