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已经盖好10年了。一直没有任何部门来找。我们这里因为是煤矿,矿没有房屋,都是有空的地方就搭建住。普片没有任何的证件。今年这里要棚户区改造,城建和开发商说我是违章建筑起诉我,要法院来拆除,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请问我们是违章吗?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急盼答。谢谢!
1、根据你所陈述的来看,你的房屋已经建立了10年,10年了一直没有任何部门来找,因此,不是违章建筑,他们是为了降低补偿成本,进而声称你们的房屋违章建筑。故他们认定你的房屋为违章建筑并申请法院拆除的做法违法。 2、退一万步讲,你们的房屋是违章建筑,由于你们已经建成10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故,你们的房屋因已建成10年,不再属于违章建筑,不应被罚。 3、你们有权对他们的违章建筑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或复议期间,任何人,包括法院都无权拆除你的房屋。
2011-06-26 15: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