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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245938 - 新疆     时间 : 2011-06-25 17:45:14    状态 : 已解决



父母于初中时离婚,后找了现在的阿姨.阿姨有个小我8岁的女儿在上初中.现在考虑他们未来的财产继承太早.可我还是想知道按法律是怎么界定的.因为我父亲以后的财产中必定有小妹妹的一份.我主要针对我阿姨的财产而言.我是否有继承权?查过好多资料说必须是有抚养关系才行.可是法律界定的抚养关系的年龄是按成年与否界定.到底是16,18还是有无工作?我的身体不好.是慢性病从8岁时保守吃药治疗..此病去不了根.手术风险过大所以一直保守治疗.我尚未工作.一直在上学.生活费等开销一直有父亲提供.他们是为我才在18岁让我知道事情.他们当初协商的是房子归我母亲,我是归父亲的.但由于在上学必须和母亲在一起.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所以我把我的问题在归纳一下: 1.我是否有我阿姨财产继承权? 2.法律是怎么界定成年与否?16、18、还是按工作? 3.像我目前这样的生活状态还要维持很久.所以如果我有继承权.那么财产又该怎么分? 4.我和阿姨是够构成抚养关系?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你父亲找你阿姨,你并未成年(未年满18周岁),如你与他们共同生活的,视同你与你阿姨形成抚养关系,你对她有赡养义务,同时你也是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她的遗产。但因你未与他们共同生活,并未形成抚养关系,故你对她无赡养义务,也非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她的遗产,但她有遗嘱指定你继承或生前赠与你的除外。 分列如下: 1、无继承权; 2、一直在上学,满18周岁为成年; 3、在成年之前她未与你形成抚养关系的,你无权继承; 4、如你所述,未形成。

2011-06-26 15:20:45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张德华   [辽宁]    13390505650

你有继承权。18

2011-06-25 18:16:1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父亲是在你未满18周岁前找的阿姨,你和你的阿姨已经依法形成了抚养关系,你依法享有对其财产的继承权。 2、法律是这样界定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你的情况属于需要父母继续照顾和抚养情况,你和你的父亲、你阿姨的孩子平均继承你阿姨的财产,只有等到她去世后你才可以继承。 4、你和你阿姨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在法律上是这样认定的,你阿姨在进入你家的时候,如果你未满18周岁的,就视为你们形成了抚养关系。

2011-06-25 22: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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