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厦门办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但是没有注册营业执照 上月与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一份代加工服装的合同,原材料由对方提供,合同内有注明 1:原材料交付时间 2:如因对方提供原材料不及时而影响我工厂生产的,货期达以顺延, 现在因为对方在提供原材料时耽误了15天时间,现在我工厂出货时间也耽误了15天,造成货物要空运出口,增加了近10万元的费用,对方要求我全部负责, 如果这时候我选择不出货而被对方起诉,我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方延误交付原料才导致损失,您不需承担责任 建议您积极应诉,如有必要可以提出反诉
2011-06-25 2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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