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读书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已参加工作,并且结婚生子,妻子是农村户口买为非农户口。1996年,我和父亲把原来的平房改建成楼房,面积大约有270多平方米。现在由于城市规划我村要集体拆迁,按照市政府文件,拆迁房子每平方米赔偿360元,农村户口的每户免费安置两套110平方米的房子,而我因为不是农村户口,只安置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并且每平方米还出要360元买。这样公平吗?我能争取1:1免费安置房子吗?目前,我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我父亲已故,我继承了他的遗产。砖混结构房子的拆迁标准难道只有每平方米360元吗?过渡期的安置补偿每平方米2元,这也太低了吧?请尽快给我答复,谢谢!
不公平。 第一,对房屋的补偿应按市场价值进行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值。 第二,对于所有被补偿人,应遵循平等的原则,对于同一地段的房屋的价值,补偿标准应相同。 第三,拆迁补偿可是房屋安置,也可是现金补偿,如两种方式并存的,你有权选择现金补偿或是房屋安置,拆迁人不能剥夺你补偿方案选择权。
2011-06-26 15:35:45
1、你还是属于本村的集体组织成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应该和本村的其他村民享有同等的待遇,依法获得每户免费安置两套110平方米的房子的补偿,不应该对你进行差别待遇和歧视政策,你有权起诉要求依法安置补偿。 2、你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的财产是合法的,如果只有每平方米360元、过渡期的安置补偿每平方米2元,这样的补偿标准是明显过低的,你有权要求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011-06-25 22: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