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自己的户口本和劳动手册去借高利贷。。。有原始地址 。。。。高利贷叫我写现住址我随便写了个~···因为我还是住在户口本上的住址
你们属于民事借贷关系,你在数额上没有欺诈债权人,只是在地址上随便写了一下,不影响案件的事实,你的行为不属于欺诈。
2011-06-26 08:39:11
不算欺诈,不过高利贷的事不好做,记得早点还。
2011-06-30 1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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