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已有9年了,儿子由我抚养,现正读大学,当时离婚是由法院判决的。现在前妻要求分割在婚时我老爸赠与我的房屋(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当年法院判决书也没有提及此房屋,因为前妻放弃分割。现在房价涨了,前妻以夫妻的共同财产诉至法院。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前妻要求分割离婚时应该分割而未分割的财产,应该在离婚后一年之内提出,现在其才提出要求分割,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你有权拒绝,法院不会同意其分割的请求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11-06-26 0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