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年龄和法律是怎么说的.百度上好多回答都不知道要相信哪个.和14周岁以上的自愿女性性关系万一被家人知道了不依不饶到底会不会追究男性法律责任呢?有权威条例说明的来解释一下?
女性在14周岁以上的,和其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11-06-26 14: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