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男)与肖某(女),2009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同居(那时杨某20周岁,肖某21周岁),并一直和杨某家人住在一起,生活费用由杨某家庭承担,至今生两个男孩,并为孩子办过酒宴,但他们至今未办结婚登记。最近发现肖某并非真心和杨某在一起,并在2011年6月,肖某将其中一子(不到一周岁)遗弃后逃跑(杨某很爱肖某,无任何家庭暴力),后经杨某和警方的配合,终将弃婴找到,婴儿并无明显伤害。现在肖某又和另外一男子生活在一起。杨某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现在杨某要起诉肖某,请问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起诉?急用!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