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妹五人,其中弟弟大脑发育不全。父亲早逝,母亲生前立下遗嘱,将弟弟的监护权及动产21万人民帀及市价二百多万的两套房产一并交给小妹管理。当弟弟死后匀归小妹所有,其它兄妹均无任何财产继承。请问其它三位子女真的任何权利都没有吗?
母亲所立的遗嘱属于部分无效的遗嘱,其他子女可以要求继承属于父亲遗产的部分。协商解决不成,三子女可以起诉维权,应聘请律师代理,详情与我电话联系
2011-06-26 19:24:29
你母亲可能侵犯其他三位子女的继承权。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zsb890604@126.com
2011-06-28 08: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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